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8年12月31问被公司辞退工作,失业保险金交1年6个月,现在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领几个月的保险金。

2019-06-22 07:5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5、个人后续的准备。

  • 1、公司主动提出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自己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可以办理。
    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企业不交社保处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不给员工上保险的工资也要做进工资表里。所得税法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险的工资,都可以税前扣除。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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