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是再婚家庭,因感情破裂,已经到了无法和解的程度,我坚决离婚,但是男方介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又想我净身出户,不肯离婚,但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利,我们之间不存在出轨问题。

离婚
2019-06-22 01:1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及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离婚时须对共同共有财产部分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也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们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夫妻与他们拥有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老公有家暴倾向,如果一直不改正,且造成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