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月6日一点钟昨晚我于某中餐馆就餐,席间有只猫钻进我们就餐的桌子底下然后我便好奇,我便喵了几下,然后它去啃或者是舔我男朋友的鞋子他就坐在我旁边,随后那只猫便在我们桌子就在附近徘徊,然后我好像逗了猫,被猫抓了,手上两个口子,均出血,当天我就去附近的医院打了针,注射两种,一种是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还有狂犬疫苗,一共是1320的医药费和95的治疗费,后续还有两针的狂犬疫苗需要注射,分别是在7天和21天时。我找饭馆老板索要赔偿被拒,逗猫是存在的。那饭馆老板需要负责任吗。她说猫之前也抓过她的女儿和她自己本身,并且猫是在饭馆里面散养没有牵绳。周围也没有告诉猫凶会抓人不能逗的告示。

金融证券
2019-06-22 00:52: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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