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2岁骑摩托车无证和电瓶车相撞,电瓶车过错谁占主要责任?

2019-06-21 21:44: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驾驶证,经考试合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 1、无证驾驶开车撞伤人,除了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外,无证驾驶也会受到处罚的。
    2、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9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 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的 责任划分与赔偿: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 两车相撞车内人员受伤索赔方法:
    1、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2、先由甲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乙车损失。甲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甲车在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
    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
      
    3、乙车车上人员受伤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分担,甲车责任由三者险承担,甲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三者险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自行承担;
      
    4、根据责任划分,在甲方交强险与甲方赔偿责任之外的损失,由乙方车上人员险承担赔偿责任,未购买车上人员险或者车上人员险保额不足以赔偿的,由乙方驾驶人承担,即如果乙方受伤人员是驾驶人的,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受伤人员不是驾驶人的,驾驶人对乘客有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