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簿户主是爷爷的名字,爷爷过世五年了,没更换户主的老户口簿可以领结婚证吗?

2019-06-21 14:3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材料
    (一)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夫妻名称变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夫妻双方应亲自申请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     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及 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
    3、房屋状况附表 及 填写说明 --------------------------------------------------------------------------------
    四、登记费用 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同,不用交税款。只有80元登记费和10元/件的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工伤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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