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住地是后搬过来的,由于种种原因,我家有土地,有土地使用证,还有当时上任村长收款的收据,到时由于现在都办理了确权证,村里就不给我家办,说我们没有户口,这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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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证证书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
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
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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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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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证明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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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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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