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只有口头出租协议,已经承租5年,且本年度租金已交付,还有5个月到期,房东现在要收回门面自己经商,并要求我们在2个月内搬出去,但是我们现在无法找到更好的门面。请问,房东这样做要怎么赔偿我们,我们有哪些权利,可以继续租用吗?

2019-06-20 16:3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3、具体金额按照房租金额。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下,提前收回出租的房屋,可以认定其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
  • 房东对于房子收回,必须按照合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而收回房子,那么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例如:对方在同区段,同面积重新租房所增加的费用,搬家所造成的损失等。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 出租人的权利
    1、请求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2、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3、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
    4、请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的权利
    5、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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