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8年11月25借给朋友十万块钱,没有打借条,有转账记录,现在朋友死了,现在他父亲不认,我应该怎么办,没有其他证据了,我伤心的不得了

2019-06-20 11:41: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怎么打借条?以下为常见的一种借条样例供参考:
    1.借款用途要写明,尤其是双方有其他经济往来时,一定要对这次借款讲述清楚。

    2.金额当然要准确,大小写同时写上,如果是有偿借款,利息要写清楚,别且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
    还款日期。

    3.时间日期要清晰准确,年月日都不能缺少,最后是落款,签字手印。
  • 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至于是否能够胜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 遇到确实没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但是又写了借条给对方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尽快向对方索要原来写的借条。假若对方坚决不予退回借条的话,“债务人”就要做好搜集具体证据的准备,证明借贷关系确实没有发生的事实。
    如果是被对方起诉至法院的话,被告在法庭上也可以要求对方列举具体证据,比如要求他出示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凭据等,让原告哑口无言、理屈词穷,让法庭支持被告人的主张,判决原告败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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