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两年一方不愿意离婚,另外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6-20 09:4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和起诉。
    协议是在离婚意愿和财产分割经过双方协商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去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
    起诉离婚是在双方离婚意愿不一致或者财产的分割孩子监护权归属有异议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条文进行的判决。
  • 协商不成 委托律师 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愿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