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两夫妻打一个人,被打的人是个明年满60岁,眼睛不太好,前面去评过残疾,医生说只能评三级,后面就没有去评,有医院的开的条子,事情有起因是这样的,打人的原因是他说我妈骂她,我妈就是气不过,前面她用打草的农药,把我们家的蒜打死了,知道是她打的,当时没有抓住她,刚发现的时候我妈遇到她当面问她为什么把我家蒜打死了,她低着头就走了,没有吭声。现在蒜也挖了,她去队长那里说我妈冤枉她要当官的处理,前两天我妈出去做事在路上碰到她,就说把蒜给我打死了,把树子也给我打死了,没提她名字,她就动手打人,后面他老公从家里出来又给我妈两个耳光,事后女的去田里套桃子,男的回家睡觉,我妹报警,打了120的电话,当时警察来就把他家两口子带到警局去录了口供,第二天那个女的也说我妈也把她打伤了,也去住院了,现在警察说等出院了在调节,调节不了就移到法院去,我想知道当时打人那一个方没有去住院,打了人去地里干活了,后面被警察带去录口供,然后回来,当时她并没有去医院,第二天在去医院的,如果是她故事弄伤的呢,是不是也要我们出医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