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时候判给我的钱男方不给,我申请了强行执行,可是他们嫌我钱少到现在都没给管,都一年了怎么办

离婚
2019-06-20 06:41: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外情自愿离婚申请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
    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判决生效后,执行前,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关于财产、子女问题的协议有效吗?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
    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