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看到招聘的,看待遇很好就去面试了。当时面试很正常,因为我面试的是学徒,说要收500学费。然后让我去指定地点配学学习,然后我就去了,到那里后又要交70卡牌的押金。正好我两个朋友也找工作我觉得待遇不错就也介绍到这个,然后每人460服装押金加每人70卡牌押金,然后就上班了。因为我介绍了朋友,加上我的一共就有1530块的押金,不怎么放心就上网搜,结果又发现网上有不少大学生被那个公司骗了。所以怀疑我们也被骗了。我们签的有试用期合同,不过上面没有显示70卡牌钱。我想问一下这个可以怎么解决。

其它
2019-06-19 22:1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有工伤赔偿待遇吗?
    法律人士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17条还规定,(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你觉得自己被骗了的话,合同法赋予你方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
    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你知道自己被骗一年内没撤销的话,合同是合法成立并生效的,你不履行的话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有效,是否缴纳社保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这件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缴或者赔偿。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购买。《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参保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补交社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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