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 很慢 ,一个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与我相撞 ,当时他没有事情 ,谁也没有赔谁 ,后来 他家人反悔 , 他报警了, 他要住院说受伤了 ,要求我们赔偿六万块钱 ,交警划分 我是全责 ,我觉得不合理 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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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全责分为两种,即己方全责和对方全责。无论是哪一种全责,责任方均应当根据对方收到的实际损害情况,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分担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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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摔伤(受了工伤),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对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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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