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再婚,婚前财产如何确认,子女现住房屋在父亲名下该怎么处理

2019-06-19 20:3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对结婚前对自己所有财产约定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办离婚前财产公证,一方面即使婚姻存续时间较长,婚前自己的财产仍归自己所有,另一方面,由于婚前整理清楚,日后不容易出现诉讼。纠纷等问题。  
    (二)再婚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请看如下说明: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2、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3、婚前财产的凭证;  
    4、婚前财产约定书(一式三份);  只要一上材料即可,双方达成协议,对产权无争议,即可办理。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规定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  对于婚前房产增值了,增值部分算谁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因为夫妻之间的情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然是个人财产。所以只有在夫妻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是将该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或者是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才能对其进行分割,而该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房产婚前婚后的区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继承或受赠所得等其他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财产取得有相反的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法院在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还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现实价值分配原则。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其原有价值的方法,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可分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对不可分的财产或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则综合财产现价值,按价值分割。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都不愿意要的可以变卖,分割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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