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月十一日因交通事故,我的车碰坏人家院墙,后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处协商处理,在没协商成的情况下,交警让你们起诉到法院解决。他们威胁辱骂,推搡捏脖子,4小时后我报警后才制了事态的发展。他们的行为对我心里造成极大的伤害。我能起诉精神赔偿吗?

2019-06-19 18:4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一般按如下: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可以将对方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各自的责任,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一般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身份的有关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伤残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相关证据。如被告身份证、驾驶证、被告工商登记材料(肇事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告是肇事司机所在公司)。交通事故索赔
    3、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证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
    4、原告伤情情况证据。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医药费票据等一切可以证明原告伤情的证据。
    5、误工费与误工损失证据。如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单、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
    6、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如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7、其他一些可以证明自己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损失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