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在2015年的工资到现在没要到。当时也没有什么证据。请问这工资我还能要到吗?

2019-06-19 16:34: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关于工资的证据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拖欠工资,要收集什么证据?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上面的证据可以都不需要,到时可以直接凭单位的证明或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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