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法院也已经审理过了,只是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

离婚
2019-06-19 11:5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注意事项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了吗,还分啥呢?
    建议:在协议中列清各项财产,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你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银行里面还有巨额存款呢?你认为分到房子了,心里乐开了花,实际上你少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超过好几套房子。
    建议: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3.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你会发现当你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你的手机,要么说没有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行责令对方迁移户口的诉讼请求。
    建议: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

  • 1、依《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反离婚时就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在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如何进行分割即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就可以来。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遵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