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假设有A.B两人,A和房东签的合同,A与B合租,之后A回老家工作,就在网上发布信息,我边和A联系上,看过房后,A要求我和B签合同,之后和B一起和租一个星期,B又将他自己住的一间房租给了C,并收取了C的押金,同时也收了我的押金,之后B就走了,后来我和C说起这件事,我们认为B不应该收我和C两家人的押金,就向B索要押金,但B总是含糊其辞,说要退押金,但就是不给我钱。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追纠B的责任,维护我的利益?

2019-06-19 11:1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8、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9、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10、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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