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我租了一个地下室,用于存放书籍和衣物等日常用品。租房的时候房东完全没有提过房间会进水或者易受潮。租用一个月左右北京开始连续降水,地下室进水覆盖地面超过3厘米,导致化妆品等好多存放的东西都被泡了。总共付了3个月房租,目前为止租期不到两个月,找中介反应问题以后他们拒绝我退一个月房租的要求,建议我把东西垫高,我照做以后过了三五天过去发现,没有被浸泡的书籍衣物也长毛了。这个小区是一个老小区,邻居都知道每年雨季就会进水,租房前我和房东再三说过要存放书籍衣物等易受潮的东西,但是这些情况房东只字未提。我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吗?可以要求赔偿吗?报警有用吗?

2019-06-19 09:22: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通常,中介方的收费方式有两种类型,一是约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期间,如约定其服务期间从寻找潜在买家直至房屋产权过户为止,负责协助签署合同、提供信息和咨询、代办贷款、产权过户及评估等,并就其全部服务收取总的居间费用;二是分别约定其服务项目及每个项目的服务费用。审理中,需要区分已经提供的服务和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确定应予退还的费用。  
    四、对于信息服务费,即中介方就交易行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所收取的费用,一方面,即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交易,但中介方确已提供居间服务,应就其服务收取报酬;另一方面,买卖双方的合同因受房屋新政原因未能实际履行,不存在一方违约,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从公平原则入手,结合个案情况对信息服务费的数额予以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