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填写工伤申请表栏,如公司拒绝工伤通过,能申请吗

2019-06-19 09:0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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