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个体工商户,没有给职工交保险,现员工因个人因素离职,要求赔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9 0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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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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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要想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需要先开户:
一、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开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该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历年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其中之一,作为依据:
①.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
②.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
③.个体协会会员证;
④.原始的完税凭证;
⑤.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⑥.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
二、开户后给员工缴纳保险流程:
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到劳动局就业窗口办理就业开户(一般是填写一个申请表),通过后还是带着以上东西到劳动局社保窗口办理保险开户,就可以缴纳保险了。
一般流程是:给员工办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业窗口),然后办理保险缴纳(保险窗口),每月给劳动局交去相应的保险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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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