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要咨询一个问题,如果在工作日期被工地上的狗咬伤了,休息了大概两个礼拜左右,伤口还未痊愈,跟工头说要去上班了,但工头表示等伤口好了之后,要辞退我亲戚,我亲戚不服气,当时是喝了酒去找工头的,所以在工头面前吃了一抓安乃近,导致现昏迷不醒,到工头表示这不属于工伤,现不交治疗费了,请问我们能让工头赔偿医疗费吗?另外我亲戚平时老喝酒,工头说担心醉酒出事,所以要辞退我亲戚

工伤索赔
2019-06-18 17:47: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另外,继续治疗费的计算之所以重要,还在于该部分费用往往在医疗事故全部赔偿费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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