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最近想买房子,看到了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这个和普通的七十年产权的有什么区别,四十年到期后,怎么办?交税是怎么个交法?这个房子是用来居住的。

2019-06-18 10:56: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
    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
    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
    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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