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未签订工伤条款,如出现工伤劳务单位是否要负责

2019-06-18 10:55: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规定一般在工伤医疗期内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但是如果双方经协商未续签合同,则合同顺延至医疗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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