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餐馆打工,入职15天,没有签劳动合同,这家店的工作时间一天是10 小时以上,既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补钟,休假时间是一个月8个半天,而且只能是上午半天,下午半天不能休假,在超过工作时间的时间没有完成任务还扣员工休假,网上查了一下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请问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家店老板每月20号以后发上月工资,这种发工资方式合法吗?如果我要离职,怎么才能在在离职当天拿到自己的工资?谢谢!如果发现老板账单欺诈顾客,我可以拨打12315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8 09:3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关于离职工资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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