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签字了 算是离婚了吗

离婚
2019-06-18 06:4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可以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民事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另根据《婚姻法》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不是全部可以反悔,但有些具体事项可以反悔,具体如下:
    男女双方经过调解,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若调解书的内容是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则生效后即为离婚状态。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