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面写着我跟我父亲的名额,请问用哪种方式可以吧我父亲的名字改掉,是赠与,还是买卖呢?哪种费用低呢

2019-06-18 06:1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走赠与程序,赠与是无偿取得房产的途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在实际工作中,赠与行为一般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有三种形式:1.对赠与人的赠与书进行证明;2.对受赠人的受赠书进行证明;3.对赠与合同进行证明。第1,2种形式是赠与人或受赠人的单方行为,在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买房子的时候与房产中介有纠纷时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
  • 房屋产权可以很多人共有,但只有一个人持产权证,其它人持共有权证。 另外,当房屋所有者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时,你们就要协商好各自占多少产权比例,谁是房产证持证人。应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共同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共有权登记,一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其它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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