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期饮酒驾驶酒精浓度为35是不是驾驶证吊销并且五年内不可以参加考试和学习,被罚款一千,现在中国关于机动车的法律法规是不是这样的呢?

2019-06-17 20:04: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涉及的法律规定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 工伤期间的原工资待遇是不变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了工伤认定,让劳动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进行起诉。
  • 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出现酒驾的违法行为,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是饮酒驾车,俗称酒驾,酒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公安执法比较严格。
    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需要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酒后驾车的还要同时接受的处罚是:《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是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你的驾驶证是要在三十五天后就要公告停止使用了。
    这只是停止使用,并不是吊销驾驶证。同时还因记分达到12分后不参加学习仍然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