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村一个老太婆听别人说我妈说她坏话了,拿着棍去打我妈,当时我媳妇抱着孩子去劝架,被她推了一下摔倒了,孩子也摔下来了。村里的主路是修的水泥路,高出来有十公分左右,她后退的时候一脚踩空后仰摔倒了,腰被砖头硌着了,报了警,说是我媳妇用棍打她了,可当时媳妇抱着孩子在一旁站着,她去做伤情鉴定,是轻伤,鉴定结果是摔伤硌的了,不是用棍打伤,她又改口说是我媳妇把她打倒骑在她身上用膝盖顶她的腰了,现在她怎么说派出所怎么信,今天派出所把我媳妇喊过去,说知道为什么没处理你吗?我们还没调查,调查过后最起码判你三年到五年,让我们回家找证人证明没打她,我媳妇问派出所的说我没打她,她说我打了,有没有证据证明是我打的。派出所说人家受伤了人家是原告,不需要证据!我想问一下,对方确实不需要证据证明是我打她的吗?还是说只要她有伤,哪怕她说是我孩子打的都行!伤情鉴定报告能作为打她的证据吗?谢谢律师!

2019-06-17 19:0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致人轻伤,应当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及法律规定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事故和伤残鉴定两者是可以同时做的。
      
    1.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医疗机构是属地管理。先申请县市区卫生局组织鉴定,如有异议,于2月内在申请省级鉴定。
      
    2. 如果是民政的伤残鉴定,一般到所在当地开证明,到民政局申请进行专业的鉴定,到民政指定的医院检查. 一般要有相关治疗的检查结果或病例. 如果是肢体残,那么到医院检查即可.
      二者的鉴定机构是不一样,所以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 到公安局做伤情鉴定,首先需要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  持伤情鉴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伤情照片等,即可以到公安机关人体法医学鉴定中心去进行伤情鉴定了。
      鉴定后,法医会将鉴定结论直接给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将鉴定结论通知当事双方。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还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 通过有医学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鉴定书可以证明孩子是自己的,这种鉴定书受法律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