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走了三年了,但是离婚手续还没有办通,他现在有了别人的小孩,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吗?可以上诉他对自己的小孩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6-17 18:4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离婚的夫妻而言,彼此之间是不存在赡养费的,这点与国外是有很多区别的。但要是离婚夫妻有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尚在学习阶段的子女,那么其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一、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 您好!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行为有: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