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无牌照无证驾驶私自改车被追尾,我的车上有人受伤追尾车无人受伤,怎么划分责任

2019-06-17 15:0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大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证驾驶被追尾不用担责,但是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 一方酒驾而且追尾的责任划分: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为根据免责条款,未取得公安机关的机动车号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责任免除。因此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将不予理赔。
    以下十种情况,将不予理赔: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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