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医疗保险自杀可以报不。自己喝杀虫的。但现在三甲医院医,可以回贵州老家报??

其它
2019-06-17 11:3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合作医疗,当年购买,次年生效享受报销。
    合作医疗并不支持异地医疗,在就医前需要征得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批准,最好回购买地指定医疗机构。
    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 农村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周年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六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谁同意使用谁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自解除劳动关系后三个月内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续保或参保登记手续。
      
    1、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2、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3、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