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没有带户口本来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6-17 09:1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我国目前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因此同居的解除不需要双方通过协议后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程序,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分开后,便可以解除、
  • 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孩子没有户口可能会被罚款的,家长要及时为孩子上户口。一般来说,上户口的申办材料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