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个门面,协议上是2月1号付最后一笔钱30000元。4号时我给房东打了电话,说明钱付不完,家里出了车祸!电话里我和老板娘产生了口角,她直言要我二月底把房子交出去。(我没有录音)二月底我搬出去了,交房租时,他不承认让我交房的事!让我把房租全额付!我不同意!进过两次协商,他让我把房租交到3月30号,但钥匙要3月12号给他!我是觉得房租交到30号,那我就30号给钥匙。现在要钥匙,那我就只交到现在的。他说不行就上述,合同上有一条,违约金为全款的30%.我要现在给钥匙吗?

2019-06-17 06: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与二手房房东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违约。
    为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购买。
  •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 仅根据你所描写的事实作答:   
    1、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解决这一纠纷的具体方法有两个。一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完全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因对方提前终止合同你无法履行或也不想履行了,你可以考虑下列计算赔偿方法:装修折旧后的损失;存货削价损失;如重新租房的租金高于现在租金的,两者之间差价损失;如果有营业利润损失的证据的,还可以索赔利润损失。当然,协议中提到的押金,既然约定双倍赔偿,那也可以索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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