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友认识后,已个人按结的车款,后同居,然后结婚一年,在体检查出我有艾滋病,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同居时我个出钱按结的车款,同居,婚后都是个人工资每月还款,女方没有固定收入和工作,现离婚婚前同居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6-17 00:0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车辆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车子属于一方所有,那也是可以的,也就是如果你老婆签字同意的话,这个车辆就属于你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