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限我一个星期把店铺转让出去不然就不能转让了,合法吗,合同还有10个月到期,有转让费

2019-06-16 17:30: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
    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店铺转让合同简易范本:

    转让方(甲方):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顶让方(乙方):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省____县_____街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年_月_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整,(大写:人民币 ___元整 )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电 话 :??????????? ? 联 系 电 话 : 日期: 日期:
  • 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看起来其起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
    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 尚未住满5年的拆迁补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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