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期间管理班长管理员工,员工不服气,员工先动手,拿扳子打了班长头部,外伤出血,班长未还手,被同事拉开,班长向他处躲避,该员工挣脱阻拦,拿扳子追上去从后面扑倒班长继续撕打。后被拉开,当时未报警。第二天员工鼻子肿胀,检查鼻骨骨折,有监控录像,但看不出他怎么受的伤。请问事件中班长承担什么责任?第二次被扑倒反抗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不正当竞争
2019-06-16 12:3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反抗家暴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总之,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民法通则》第128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侵权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本质上,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卫权利,是公民依靠自身力量抵抗不法侵害的法律保障。但是,正当防卫也必须遵守法律设定的限制条件,不能任意行使。首先必须以不法侵害行为存在并在进行中为前提;其次应该具有必要性(手段上没有别的办法)和紧迫性(时间上来不及用其他合法方式);再次,实施的打击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人,保护的是合法的利益;最后,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以能制止侵害从而保护合法利益为限度。
    如果不满足这些要件,就会演化为违法行为,需承当责任、赔偿损害。
    作为被主张承担侵权责任人,需要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据材料,否则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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