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0511我妈妈在医院做了胃部大部分切除手术,手术后每天不明原因出现2000ml左右的引流液,医生一直没有给我说什么方案来医治,天天就说加强调养,到6月25.引流管出不了引流液,医生给换了一条引流管,但是没换好到了下午我妈妈腹部胀起,医生说要做手术抢救,不是过不了当晚,然后晚上8点多做了手术到11点钟就出手术室,医生说我妈妈的十二指肠残端有几豪米的瘘口,就做了十二指肠造口术,加了一条T管,术后在ICU护理了五天,然后转入普通病房治疗,到7月19号下午16点左右医生给我妈妈拆了两条腹部的线,过了几个小时我妈妈感到身体不适,叫了医生过来检查,医生又说要抢救,然后叫了ICU的医生上来一起抢救到20号的早上5点经抢救无效不幸遭遇了,一共住了74天院,过后我们做了尸检的结果是,,,,患者符合因胃大部切除术后十二指肠残端瘘,继弥漫性腹膜炎导致感染性休克而死亡。我就想问一下医院医生要付什么责任,致敬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16 07:52: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如果鉴定出是有医生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的,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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