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堤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共同财产女方能有吗?

离婚
2019-06-16 07:3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想要离婚,原则上是不会影响财产分配的。只有在双方在协议分配财产无法进行的,判定一方在法律上存在严重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才会因此少分财产。

  •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1、如果离婚,不需要向对方支付生活费,更不会构成虐待罪。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时房屋的分割会涉及到很多因素,一般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
    3、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双方一致认可,法院也可以认定。另外,下列情形一般可认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