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问题想咨询,就是3个月前朋友结婚周年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KTV去给他庆祝,中途我与一陌生男子在卫生间闹了点小矛盾,事后我继续回包厢唱歌玩!没过10分钟那名男子带了五六个男的手拿木棒冲进我们包厢见人就打!我和我朋友一边反击一边叫老婆报警,一直到110来!到了派出所对方就只有一个人在!其他人都跑了!录完笔录警察问让我们先回家!说明天在来录个详细的笔录!可是1个星期后派出所通知我们说我们被那个和我先前发生矛盾的人,也就是带人来打我们的人告了!说我们把他打伤了!让我们去谈处理方法!我们去了告诉我们要麽两边人自己谈和解!要麽就要拘留我们!我们说私下谈和解但对方说他看病花了5000多要我们赔6万!这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只赔医药费对方不干!难道只有等拘留我们吗!》?我真的不懂为什么我们是受害者还要一切后果和责任都是我们来负!我想问下各位律师是我们错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16 02:5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伤害程度严重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让派出所拘留。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 依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该精神病患者无
    1、
    2、3项亲人,其弟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法定监护人。
    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先报警,报警后警察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认定完后,你再向保险公司报损,保险公司会对车定损;如果已经过了,事故现场已经不在了,建议你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你可以保留医疗治疗资料等,伤残鉴定等资料,及时起诉维权。
  • 交通事故后,被刑拘后开庭。需要通知家属。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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