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上课突发生病,然后送到医院住院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这能得到学生保险理赔吗能得到学生保险理赔吗?学生在学校上课突发生病,然后送到医院住院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能得到学生保险理赔吗?

保险赔偿
2019-06-16 01:4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购买的应该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根据该保险条款,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都是认可的,对于转院没有约定,不知道你转的医院是什么样的医院。
    如果是地段医院或者是小诊所,从合同条款的约定来说,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所住医院不符合条件,即使通过诉讼,获胜的可能性极小。
  •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
    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保险理赔的程序:
    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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