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丁某以给我买房为由 叫我出资20万 买他名下的工抵房 房子的名额在他名下 必须由他出面买得后转户给我 我没有钱 叫我借贷 从网上和信用卡借得18万元多 产生的利息有他承担 转给他个人账户 期间转15万多的时候 本人借不到钱 不想买了 丁某以各种哄骗 给我写借条15万为由 继续让我转钱给他 后面发现他是骗人 并报警 这样有借条能构成诈骗罪吗下 必须由他出面买得后转户给我 我没有钱 叫我借贷 从网上和信用卡借得18万元多 产生的利息有他承担 转给他个人账户 期间转15万多的时候 本人借不到钱 不想买了 丁某以各种哄骗 给我写借条15万为由 继续让我转钱给他 后面发现他是骗人 并报警 这样有借条能构成诈骗罪吗?丁某以给我买房为由 叫我出资20万 买他名下的工抵房 房子的名额在他名下 必须由他出面买得后转户给我 我没有钱 叫我借贷 从网上和信用卡借得18万元多 产生的利息有他承担 转给他个人账户 期间转15万多的时候 本人借不到钱 不想买了 丁某以各种哄骗 给我写借条15万为由 继续让我转钱给他 后面发现他是骗人 并报警 这样有借条能构成诈骗罪吗?

2019-06-15 19:0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借条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基本事项即具备借条的基本构成要件;
    二、借条清楚、有效只是基本的要求。规范的借条能更有效的保护出借人的利益。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6、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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