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被我起诉了,债务人要我撤诉,说给他俩月时间,可他什么财产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2019-06-15 15:19: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   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跑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在起诉钱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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