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9.29在山东聊城因大雾天气,造成追尾事故,车上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当场死亡,另一个还有知觉,大概事故发生后两小时从昏迷中醒来,还打了几个电话,但人被卡在了车里,不能动弹,事发后两至三个小时,救护车才到,当时,经消防把人从车里救出,后送进救护车,当时有人看到,伤者被抬进救护车时,神志清醒,还看到救护车里的医生,没有对伤者进行任何挽救措施,后到医院咨询当时乘坐在救护车里的护士,声称救护车里没有任何救护措施,包括输氧,止痛,等等,至今还留有当时的语音,(录音),请问在这种情况我,我们该怎么做,起诉医院,我们会有多大胜算,麻烦你们专业人士给个指导性的意见,谢谢你们了

2019-06-14 23:1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因道路交通追尾事故的财产直接损失的补救方法,首先应恢复原状;当已不能恢复原状时,则用折价赔偿的办法予以补救。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仅以他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财产直接损失为限,具体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毁损的实际价值损失,包括损害的车辆、物品、设施、饲养的动物等其他财产。
    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间接财产损失,则不能包括在赔偿的范围内。
  • 发生车辆追尾事故-----责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