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机动车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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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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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是你与租赁公司发生的
合同关系,发生
交通事故应该由你承担。车辆相撞是交通事故,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根据责任划分,分别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承担相关费用。两件事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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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企业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有关工伤的各个费用报销问题: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与误工工资是同为一个费用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如果伤情严重将致残的,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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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44条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您的车辆除非要进行进行鉴定的检验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但是扣留的期限为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您提取相关的扣留车辆。所以对于扣留车辆您不必担心。 2关于您说的建设用房占用道路的现象,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房主真的如您所述占用了机动车道那当然也要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的,所以收集必要的
证据是事关重要的。到时候进行诉讼阶段用得到。 3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知诉讼的途径解决。
4.关于保险的问题,如果是双方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进行诉讼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和你一样会被列入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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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