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有一宗案件,取保候审已经三年多了,也没通知我解除取保候审,但是我打电话询问公安局,他们说案件还在侦查中,我的银行卡因为涉案还在冻结中,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个什么时候可以完结,法律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辩护
2019-06-14 17:4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不是解除措施。第
    二、取保候审有以下条件,其
    一、主要事实已经查清或有些问题有待查明;其
    二、取保之后,可以随传随到;其
    三、不致于逃脱或串供,第四取保期限一般累计不超过一年既十二个月;其
    五、一旦查清或案情需要,可以随时收监羁押。第
    三、取保候审,不一定不判刑,也就是说有的案件可以不起诉,有的案件要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起诉之后有的判实体刑罚,有的则判缓刑或者罚金。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都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公安机关在你期限届满后两年,仍未解除取保候审,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事由,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当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你亲戚的保证金是能够退还的,应当尽快的与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解除对你亲戚的取保候审。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持公安机关的《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连同代收取保候审保证金交款凭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断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积极争取。
  •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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