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正当防卫,只不过防卫过当造成了对方轻伤,但对方出示了谅解书,上交检查院后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6-14 15:3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构成刑事案件 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是管制,受害者家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过37天,一般这个30天之前公安局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下来批准逮捕之后,择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致人轻伤的,若被害人肯原谅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二字,当然也可以追究,就看具体情节,由公检法自由裁量了。
  •   未成年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轻伤被依法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进行判刑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追究民事责任了。只是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是在刑事诉讼期间提起的才算,如果案件已判刑,那么你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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