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姨买的房子首套房想转让给我。贷款还了六个月。房子还没交房,房产证还没下来。原价转给我的。怎么样过户最省事省钱

2019-06-14 09:2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 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律事务科在受理公告申请后30日内起草公告、报领导签发。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公告广告费后,该科帮您(单位)到报社刊登上述公告。之后,该科将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合档,您(单位)可从该科免费领取该份报纸。
      登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持证人仍未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时,您(单位)可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到房管部门(军产、涉外产、公房上市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其他的到房产所在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不知你的上述情况实践中多不多,我遇到的案子法院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所有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  一般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行为,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过户行为的进行。
  • 首先要了解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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