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农村迁移分了一块宅基地 但是因为常年在外。当时分配到地基后必须盖房子 因为我们一家人常年在外的关系没有办法 只有转卖了 我们一家四口的 现在我长大了想分户出去 能不能申请宅基地 当时的户主是我父亲

2019-06-14 07: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已经有宅基地的,或者原有的宅基地房屋出租转让的,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相关知识补充: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宅基地使用人死亡,如果在死亡前宅基地已经被征收,那么征收补偿款可以作为使用人的遗产来继承。  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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