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取摩托车牌子,公安人员说我摩托车有是被盗的,还把我打了一顿,事先也没给我说就打我,我都不知道你说我可以告他吗

刑事辩护
2019-06-14 06:54: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义务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权法》第三章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小区物业应该采取封闭式管理。做到人防和技防结合。就是除了保安站岗巡逻,还要有监控设施,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业主也应该把自行车停放到物业规定的,有人值守的停放区域。
    如果是缴纳了停车费用,物业就需要负完全责任。
    如果是免费停放,就需要看看和物业公司当初的入住协议是如何签署的了。也可以参考业主手册。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调阅小区的监控录像协助破案。
  •  摩托车被盗报案后经公安机关审查立案的,要依照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侦查破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